(一)接受委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;为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持、咨询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授权发表律师申明。
(二)接受委托以代理人身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、为项目投资提供决策参考与法律意见、设立国有独资、混合制公司,国企改制。
(三)为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提供全程法律保障,维护国有资产,提供法律支持。
(四)为政府实现债权而查封、冻结代理诉讼保全提起诉讼,资产评估;代理人行政诉讼案件一审、二审诉讼与执行。
(五)为政府行政人员、聘用人员的人事,劳资争议;提供法制教育、廉政协议签订。
(六)为政府公务人员涉嫌犯罪提供刑事辩护;处理群体性事件。